云陽網(wǎng)訊(記者 鄧磊 通訊員 李超)農(nóng)民打工養(yǎng)家糊口本就不易,工頭長期拖欠不付工錢法理難容。7月12日,記者云陽縣公安局獲悉,一起建筑工頭長期拖欠農(nóng)民工工資拒不支付的案件,在云陽縣公安民警的努力下,得到了圓滿解決,不僅農(nóng)民工拿回了自己應得的勞動報酬,賴賬工頭也被抓捕歸案受到了法律制裁。
7月10日,拿回工資的農(nóng)民工把印有“情系農(nóng)民工,法制暖人心”的錦旗送到云陽縣公安局治安大隊辦案民警手中,代表工友向民警們表示深深的感謝。
這起拖欠工資的案子,案發(fā)時間較早。2012年10月至2014年1月,曹某等人在沙市鎮(zhèn)某工地務工期間,被包工頭陶某拖欠工資6萬余元,陶某給曹某等人寫下欠條后便離開了云陽,并更換了手機號碼,曹某等人多年討薪未果后無奈向云陽縣人社局求助。
2015年11月,云陽縣公安局接到該縣人社局的案件移交通知書后,該局治安大隊民警便多次電話聯(lián)系陶某,明確告知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屬于刑事犯罪,要求其支付曹某等人的勞動報酬。陶某雖在電話里向民警表示愿意支付報酬,但卻一直未兌現(xiàn)其承諾。2018年1月,云陽公安對陶某進行上網(wǎng)追逃,同年3月,在廣東省中山市警方的配合下將陶某抓獲歸案。
2019年6月,云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陶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行為作出刑事裁決,判處陶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000元。目前,陶某已對曹某等人共計65720元的工資進行了支付。